在現實的職場生活中,因各種原因導致辭職的現象并不少。許多白領在辭職后都會問,主動辭職能領失業保險嗎?想要了解更多關于辭職后如何領取失業保險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一般來說,失業保險金的領取要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3.己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
所謂“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指的是原來單位破產、被兼并、名存實亡、不營業,或者職工被單位開除的情況。但是因為主動辭職不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因此無法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
如果是被動辭職的,被保人可以再失業的60日內辦理失業保險金領取手續,若超過60日則無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這60日是從失業人員與原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算起。
所謂失業保險,其保障內容包括:
1.按月支付失業保險金;
2.在領取失業金期間給予繳納醫療保險費;
3.為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符合國家政策生育的女性失業人員一次性加發4個月當月失業金標準70%的生育補助費;
4.為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不含因參與犯罪導致死亡)的失業人員的直系親屬或法定繼承人發放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5.為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接受就業培訓和求職的失業人員減免職業技能培訓費和職業介紹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