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5日,甘肅省出臺醫保新政策,其中指出將甘肅省農村醫療保險納入城鄉居民醫保制度之中,給參保人員更為全面的呵護。想要了解更多關于甘肅省農村醫療保險報銷項目有哪些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門診醫療
目前,農村居民因一些門診大病而導致的醫療費用,機構會按照保險規定進行報銷,如惡性腫瘤、慢性腎功能衰竭、器官移植術后的抗排異藥物治療、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精神分裂癥、系統性紅斑狼瘡、血友病等。
住院醫療
甘肅省農村居民若因疾病而住院,并因此而導致的醫療費用,在合規范圍內,保險會給予補償。
大病醫療
參保人員在居民住院醫療費用按現行醫保政策常規報銷后,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大病醫療保險起付標準的,給予再次報銷,但應當由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基金和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各類器官、組織移植的器官源和組織源等不屬于其報銷范圍。
提示:甘肅省農村醫療保險有哪些報銷范圍?目前,它不僅可以對因慢性腎功能衰竭、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等導致的門診費用進行報銷,還可以報銷居民住院醫療費用,同時亦可以報銷居民大病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