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農村人口而言,新農保的發展為他們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對于職工而言,職工養老保險也是有所保障的;那么對于城鎮居民而言,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有哪些相關的規定呢?我們一起來了解了解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相關知識吧,希望對大家的生活提供一些幫助。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為何合并?國務院決定,將新農保和城鎮住房保險兩項制度相結合,在全國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范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老保險。
個人繳費標準設定?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目前設定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2500、3000元14個檔次,參保人可根據本人及家庭經濟狀況,按年度自主選擇,多繳多得。
政府對參保人員的補貼標準是什么?政府對參保人員給予1萬元補助,補助標準每人每年不低于50元。縣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對選擇100元以上(不含100元)的,給予相應補貼,200元起給予5元,每級增加5元,鼓勵多繳費。對農村重度殘疾人、五保戶等繳費困難群體,由縣財政出資為其按最低標準代繳養老保險費。補繳或間斷繳費期間不享受政府的補貼。對領取《計劃生育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計劃生育父母光榮證》的人員,沒人每年給予10元繳費補貼,領取待遇人員月曾發10元基礎養老金,所需資金由縣財政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