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國家的人口老齡化問題日漸突出、亟待解決,基本養老制度的建立與完善是一項緩解社會養老壓力、提高民生水平的重要舉措。那今天,讓我們來了解一下養老保險保險的相關問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按年(自然年)繳納,參保城鄉居民應當按照自己選擇的繳費水平,按照當地政府規定的繳費期限和繳費方式,按時足額繳納。
目前,各地的繳費方式主要有在金融機構存款代扣保費、參保人員直接選檔向金融機構繳費、經辦機構和金融機構間接收取保費、村聯辦人代收保費等。具體辦法由各地確定,供被保險人選擇。但對于經辦機構會同金融機構間接收費、村協辦員代收的,應由社保機構為參保人員開具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社會保險費專用收據。
若需變更繳費檔次,參保人員應自主選擇繳費檔次,確定繳費金額,于當地規定的繳費期內繳費。參保人員若需調整繳費金額,應在進行當年繳費前辦理繳費檔次變更登記手續。
如何辦理繳費檔次變更?辦理變更后何時生效?參保城鄉居民需辦理繳費檔次變更時,應按有關規定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當年未變更繳費檔次的,按上年度選定的繳費檔次收費;當年已經完成繳費后變更的繳費檔次將在下一年度繳費時生效。有條件的地區也可由參保人員到合作金融機構直接進行選檔繳費。達到領取待遇年齡的參保人員,到齡當年可以繳納本年度的養老保險費。
最后,如果我們需要補繳養老保險,我們還需要注意一些問題,具體有以下三點:(1)《補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由參保人員填寫,若本人無法填寫,可由親屬或村(居)委會經辦人員代填,但須本人簽字、簽章或留指紋確認。(2)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實施時,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應按規定逐年繳費,并可補繳至滿15年;對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參保人員,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對于沒有按規定逐年繳費的,可補繳中斷年度的繳費部分,但不享受相應的繳費補貼。(3)《補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一式三份,由參保人員、鄉鎮(街道)事務所和縣級社保機構各留存一份。